为鼓励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系部各类活动、各项工作,提升系部凝聚力与工作实效,特制定本加分激励制度,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加分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系部组织的各类赛事(如教学竞赛、学术竞赛等)、各项工作(如新专业建设调研、学生指导等),教师参与上述活动及工作均可获得对应加分。
二、加分规则
1.加分累计:系部活动及工作加分,与学校对应活动加分可累计计算,不重复、不抵扣。
2.区分加分:各类系部活动、工作均区分获奖与未获奖加分,具体标准如下:
(1)系部教师赛事:参与未获奖,基础加0.1分;三等奖加0.2分,二等奖加0.3分,一等奖加0.4分(累计不超过2分)。
(2)系部工作(非本职工作):按要求完成基础工作(如新专业建设调研数据收集、实训基地建设、访企拓岗等),加0.2分;完成重点工作(如新专业建设调研报告撰写、系部赛事组织、特色教研项目牵头等),加0.3分;工作成果突出、获得系部表彰的,额外加0.4分(累计不超过3分)。
(3)学生赛事指导:学生参与未获奖,基础加0.05分;三等奖加0.1分,二等奖加0.15分,一等奖加0.2分。同一学生作品有多名指导教师的,该等级的加分平均分配。同一次活动指导多名学生的,按照最高等级加分(累计不超过3分)。
三、减分规则:为保障系部活动及工作有序推进,对应以下情形予以减分,减分可抵扣当年系部累计加分(不低于0分):
(1)无故缺席系部要求参与的活动、工作,每次减0.1分;
(2)参与系部赛事、工作过程中,出现违规违纪、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本次加分资格,并减0.1分;
(3)其他未涉及事项参照上述条款执行。
(4)单年度减分累计不超过3分。
四、用途
加减分将纳入教师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、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,优先推荐加分突出的教师参与各类校级及以上评选。
以上加减分在年终综合测评基础上,进行单独加减分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本制度由语言文学系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2.教师提供需要提交每一项加分证明材料。
语言文学系
2026.04.28